香港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中心就中国劳动合同法实施问题进行的调查显示,受访的37间在内地设厂的中小企,普遍忧虑成本增加、难以管理员工和无法生存等问题。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梁美芬呼吁,内地应尽快制定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厘清灰色地带;并强调实施条例不应存在追溯令,免得引起骨牌效应。
调查发现,在过去有51.35%港厂没有订立类似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约,62.16%将面对营运成本增加,10.81%无法生存,24.32%难以管理工人,40.54%认为法律合理但需要更长的过渡期去适应,45.95%认为法例过于倾向保护工人,有5%受访厂商萌生撤厂念头,48%表示按情况考虑。
中心项目总监李荣贵指出,虽然调查显示约有22%厂商表示完全了解新《劳动合同法》,但新法未有清晰执行条例,估计真正了解新法的厂商较调查结果少。调查并没有查询厂方实际受多大影响,但反映营业成本最少增加30%以上。
自新《劳动合同法》元月1日生效后,已令深圳、东莞等厂商,因员工加班、补偿等问题,陆续面对诉讼潮。李荣贵坦言,现已听闻有厂商因官司而停工,若一旦须作赔偿,涉及赔偿额将是以千万元计。
梁美芬认为,在过渡期间,地方政府实可提供政治及经济协助:「如员工集体请辞,政府可介入斡旋,免得厂方因停工而延误货期,额外再赔偿。」